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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跨国案件“云”审理

时间:2021-10-19点击:

  经法官调解,郭某与黄某自愿协议离婚,孩子由郭某抚养,并承担生活及教育费用。经过视频确认,郭某和黄某共同在离婚协议上进行网络签字,确认离婚。至此,这场相隔千里的庭审,持续45分钟结束。

  专业人士指出,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这起离婚案件因为充分利用了“云”庭审,有效解决了空间和时间两大难题。

  网上立案,在线审判,远程送达,化解纠纷……福建各级法院近期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信息化手段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审判执行两不误、同推进。

  近期,在福建宁德市也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跨国抚养权纠纷案件。

  据宁德市福安市人民法院畲区人民法庭3日披露,该法院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小程序成功调解一起跨国抚养权纠纷案件。该案中,吕某与陈某系前男女朋友关系。吕某现住北京市,陈某则身在万里之外的尼泊尔,双方因恋爱期间所生育的子女抚养权问题发生纠纷。

  经沟通后,双方当事人同意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小程序进行调解,并成功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签收了相关文书。随后,经过半个多小时远程视频调解,双方当事人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官助理将制作好的调解笔录上传至移动微法院平台,双方当事人认真核对调解笔录确认无误后,在线签署了本案的调解笔录。

  记者了解到,全国已建成38068个科技法庭,都能支持远程视频庭审。3516个法院已全部对接中国移动微法院,有效支持在线诉讼各项活动。疫情暴发至今,福建各地法院相继开展了“云审判”“云解纷”等“云服务”,办理多起跨国案件。

  在福建三明市,明溪法院2月还制定了《明溪县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互联网司法服务的温馨提示》,利用互联网技术,为海外中国公民提供网上立案、微信送达、在线审理、在线执行查控等司法服务。(完)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下,跨国案件“云”审理

  福州3月6日电 (郑江洛)日前,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人民法院以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开庭审理一起跨国婚姻案件。

  据了解,越南的黄某与华安县郭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07年,于2011年7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育有一子。但后来夫妻感情不合,2012年10月份,黄某回越南探亲后便留在越南,两人长期分居。至今8年间,黄某仅2018年曾回过一趟华安县。郭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希望早日结束早已名存实亡的婚姻。

  该案采用科技手段,通过手机终端“福建移动微法院”平台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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